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蒸汽儲氣罐設計文件未經鑒定,擅自用于制造蒸汽儲氣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制造蒸汽儲氣罐特種設備,處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進行型式試驗蒸汽儲氣罐,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蒸汽儲氣罐,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未按照蒸汽分汽缸安全技術規范蒸汽儲氣罐要求隨附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蒸汽儲氣罐,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蒸汽儲氣罐,責令停止制造、銷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蒸汽儲氣罐,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蒸汽分汽缸安裝、改造、修理蒸汽儲氣罐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未書面告知負責特種設備蒸汽分汽缸安全監督管理蒸汽儲氣罐部門即行施工蒸汽儲氣罐,或者在驗收后三十日內未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蒸汽儲氣罐,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蒸汽儲氣罐,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