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蒸汽分汽缸安全技術規范蒸汽儲氣罐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提供特種設備相關資料和必要蒸汽儲氣罐檢驗、檢測條件,并對資料蒸汽儲氣罐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過程中知悉蒸汽儲氣罐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從事有關特種設備蒸汽儲氣罐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利用檢驗工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蒸汽儲氣罐,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有權向負責特種設備蒸汽分汽缸安全監督管理蒸汽儲氣罐部門投訴,接到投訴蒸汽儲氣罐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章 監督管理